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4]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日、17日举行。 (二) 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种试卷,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管理方式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方式,报考全部科目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 报名要求 1、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再填写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把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在报名表的背面,将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准确无误填写在报名表的指定处。 3、新考生报名需携带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均为原件),再填写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将本人身份证复印在报名表的背面。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 报名时间:2004年4月13日至20日 (二)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大厅) (三) 报名程序: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到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报名。 (四) 考试收费: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每科28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科38元。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 本次考试“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 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三) 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来源自哈尔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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