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华田园女权在今日的网络环境中已经成为一个具有贬义的词汇,考察其在网络空间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发现这个词汇的出现恰恰是女性权利问题的中国化困境。网络环境传播中,对待某一个群体不应该简单打上污名化的标签,分析其来源和背后生成机制才更有利于其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 中华田园女权;网络环境;传播;污名化
中圖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05-0099-03
在今日的网络话语里,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关于女性权利的问题一旦产生争议,论战的一方经常被另一方扣上“中华田园女权”的帽子,仿佛这帽子是原罪的标志,只要被贴上中华田园女权的标签,就肯定罪恶并理应一败涂地。中华田园女权在网络语言环境中是一个明显的贬义词。考察这个词的兴起过程、这个词的具体含义和该词带来的后果有考察网络环境中对女性权利看法的重要意义。词语本身就是社会意识的反映,考察其来源和网络传播方式成为有时代女性权利标本的作用。
1 中华田园女权的网络词意来源考察
中华田园女权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常见于知乎、微博等社交媒体,但是在辞海中并未收录。在网络时代兴起之前,“中华田园女权”这个词并不存在,或者说不常见于大众视野。随着网络论坛的兴起,随着类似知乎、微博等平台上的争议和论战,一种主张女性权利的流派被称为了“中华田园女权”。其具体兴起的过程在快速变化的互联网时代已经非常难于考证,其具体指代的意义也有些含混不清。
当在百度上输入中华田园这四个字的时候,联想第一是中华田园犬,联想第二是中华田园猫,联想第三即为中华田园女权。中华田园女权成为一个使用广泛又指代不详的名词。按照中华田园犬或中华田园猫是因为产地为中国而命名,是我国本土所自产的品种,即所谓“土狗”“土猫”。以此类推,中华田园女权的字面上理解应该为产地为中国的女权,或者说有中国特色的女权主义。另有看法指出,田园的意思是浪漫化,中华田园女权即女权在中国被浪漫化或者说异化的变种,意味着中华田园女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权。还有看法指出,中华田园女权有“囿于田园”的意思,即只在口头上在各种媒体上喊口号而没有实际行动[1]。三种看法角度各异,但都认为中华田园女权是产生于中国本地的、有中国特色的女权。并且从感情色彩的角度,中华田园女权脱胎于现在高度网络化的社会环境,是泛指发源于中国本土并且盲目偏激的女权或女权主义者,带有相当的贬斥意味。
1.1 网络对中华田园女权的定义
百度知道最高票这样定义:女权追求的目标是平等和自由的权利,田园女权追求的是一切的单边利己的权利,这是本质区别,为了达到单边利己的目的,女权甚至会倾向于塑造极其极端的男权社会,利用女权当武器,在更好的男权社会里寄生。因为单边利己的女权主义往往要披着男权的外衣,却打着女权的招牌在获得实质性的好处,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这实实在在是社会的毒瘤,就好像刚解放时,一部分女权主义者试图拯救从事性工作的“受苦受难的姐妹们”,改造她们走进新社会,但那些“被解救”的拥有旧社会根深蒂固思想的娼窑贩妇们却打压根就不想被解救,就好像鸡圈里的鸡并不想获得自由一样,反而责怪试图拯救她们的真正女权主义者们“坏了”她们的大好事”①。在百度知道的定义下,中华田园女权即为只想得到好处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情感上是明显贬义色彩。
知乎论坛关于中华田园女权的讨论很多,甚至有中华田园女权主义的专门专题,并在词条旁标注上网络用语。在这个专题中,一般是将“中华田园女权”作为批判的对象,认为网络中华田园女权的存在,是中国女权虚伪化的标志。在知乎搜索中经常可以看到“为什么我不喜欢中华田园女权”“中华田园女权作了哪些恶”“中华田园女权是不是女权癌”这样的问题。
微博中关于中华田园女权有过几次大的论战,一些著名的大V如和菜头、sevnshi等都与豆瓣冷血才女、满城狂草等所谓中华田园女权者有过激烈的争论。往往这些争议会引来非常多的网友一起加入论战,争论异常激烈。
1.2 网络关于中华田园女权的主要争议内容
被称为中华田园女权者在网络上争论的女性权利问题很多,且中华田园女权被贬斥的重要原因即为较之国际主要的女权流派,中华田园女权讨论的问题很多是国外不常见的、中国独有的问题。争论较为集中且比较有中国特色的内容主要有以下
内容。
1)彩礼的归属。彩礼是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话题,它存在的时间非常悠久。在西周六礼中既有规定,甚至是中国法制史教材中介绍的中国古代婚姻缔结的形式条件之一[2]。一般而言彩礼是指结婚时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的礼金。随着男女结婚双方不再被视为男方家族的一部分而被认为成立自己的小家庭,同时也伴随着女儿对父母持续的负担赡养义务并不因为结婚而终结,彩礼在一些地区不再被视为是婚姻的必要要件。因为地区风俗和女儿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差异,不同地区对彩礼的强制性和金额差异往往非常巨大,这在网络上也经常引起巨大的争议。
2)孩子的冠姓权。在网络环境中,孩子的冠姓权也是经常引起争论的问题。一部分人认为孩子姓什么完全不重要,不论孩子姓什么都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有时候网络上还有嘲笑要求孩子跟自己姓的母亲,认为跟母亲的姓实质上就是跟随外公的姓,还是跟男性的姓,只不过这个男性从丈夫变成了父亲。在这种环境下还坚持要求孩子跟自己姓的母亲,往往就被称为“中华田园女权”。认为孩子的姓氏完全不重要的男性,在问及自己的子女是否一定要和自己姓的时候,往往闪烁其词。或者认为如果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可以跟随母亲姓氏,或者说女儿可以随妻子姓氏,儿子还是需要和自己姓氏。在天涯论坛,就经常看到为冠姓问题引起的长篇争论。在争议激烈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会引起婚姻的破裂甚至杀人事件[3]。
3)女儿的继承权。在女儿没有得到继承财产的情况下,女儿是否还要赡养父母也是“中华田园女权”问题的争议点之一。女儿的继承权实际是与姓氏紧密相关的问题。在中国,虽然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但是除法定继承外,父母可以按照意定继承的方式将财产只处分给儿子。女性在原生家庭无法得到财产的情况下,为了保证生存,就会对彩礼有所要求。而姓氏,正是原生家庭的父母区分这是否“是我们家人”的标准。
4)家庭妇女的婚姻共同财产问题。在家做家庭主妇相夫教子,是不是就是“什么都没干就享福”?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是否对不知情的一方(主要是妻子一方)不公平?甚至有专门的微博账号“反24条联盟被负债——乡村女教师”一直在网络上呼吁司法解释二24条的不公和给夫妻中不知情一方(主要是家庭主妇)带来的困境。该问题也遭到另外法理派代表的反对,认为正是24条保护了债权人,认为24条不公平的既是只想占婚姻共同财产便宜、不能共同承担债务的中华田园女权。
2 中华田园女权概念与对女权的讳言
在网络语言中,中华田园女权就这样被逐渐的污名化,甚至女权主义者自己也避之则吉。更有甚者,连女权主义都是令人避讳或者说羞于提及,一般只称自己为“女性主义者”,即使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只是同一个英语单词(feminism)两种
译法②。
分析剛才所述的彩礼、继承权、冠姓权、共同财产等主要争议问题,可以看出这些问题实质是女性权利因为继承权、财产权等女性通常困境的中国化表现。在网络上被指斥为中华田园女权者的人群,发声往往不同于国际主流女权流派[4]。但这种与主流理论的不符合,并不是说明我国女性在网络上主要讨论的问题是“伪权利”,恰恰说明每个国家的女性面临不同的处境,需要有不同的权利需要争取。
一部分女权主义者的主张显得过于激进,但这并不能说明她们就是“微博女权”“田园女权”“只会喊口号的女权”,因为任何问题的解决,发声赋权都应该是一种被正视的方式,也是所有行动的
开端。
3 中华田园女权与网络污名化
对语言的掌握是一种权利,社会优势群体通常使用刻板印象来称呼社会弱势群体,表达对弱势群体的偏见和歧视[5]。在网络世界中,污名化一样存在,并且因为网络的放大作用进一步增强[6]。
过激行为值得反思,但中华田园女权的某些激烈言辞虽不值得肯定,可也能够理解。历史上也曾多次出现反抗者过激的事件,这是特定历史阶段矫枉过正的表现。污名化原本是社会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单向度“贴标签式命名”的权力关系,虚拟的网络环境中,现实世界中的优势与弱势仍然被投射进来,激烈反抗的女性,不论其有否道理,一经被贴上“中华田园女权”,甚至于被称为“中华田园女权犬”是轻率的,这是不利于中国社会性别问题的实际解决的。
性别的敏感与讨论,与性别身份背后的财产权力分配有紧密的关系,不针对具体问题做细致的分析,不刺破表面问题背后分析社会背景和社会机制,只用简单的贴标签的方式来进行污名化式的反对,只会加剧社会矛盾而无助于问题的解决[7]。网络环境作为一种新兴的话语空间,应当不仅仅作为现实社会的简单投射,而应有更深度的思考的能力,并引领社会思潮,引领公众前进到更公平、更文明的社会。
注释
①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370568025773536979.html.
②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003706.
参考文献
[1]杜云飞.大传媒时代下的无缰野马——“中华田园女权”解读 [J].创作评谭,2017(3):31.
[2]林璐.彩礼返还的法律问题 [J].广角镜,2017(5):274.
[3]张燕.“姓”,还有几多困惑——争夺子女姓氏权透视[J].时代潮,1996(8):20.
[4]孙雨佳.略论当代西方女权主义[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2(4):32-34.
[5]陶鹏.公众污名、自我污名和媒介污名:虚拟社会泛污名化现象的三维解读[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2):39-40.
[6]杨雨柯.激进的女权标签——女权主义如何在媒介平台被污名化[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增刊):95.
[7]张昱.杨彩云泛污名化:风险社会信任危机的一种表征[J]河北学刊, 2013(3):117-118.
作者简介:张冠男,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