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丽市教育体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的通知》、《瑞丽市城区中小学转学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对申请转入我校就读学生,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剩余学位数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不准转学”,因九年级中考报名工作已结束,不安排转入。
二、申请条件及录取顺序
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的招收片区:勐卯镇团结村委会、姐勒村委会、姐东村委会、芒令村委会、农场卡南社区、莫里社区;勐秀乡、勐力村委会、姐告国门社区外来随迁子女。
1.第一批次:提前录取。根据通知要求,本学期仍继续执行“因疫情影响,可采取个性化复学”的政策,对于因疫情影响转出瑞丽的学生,可采取原学校原班级优先安排;
2.第二批次:优先照顾。烈士子女、居住在招收片区现役军人子女和系统内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
3.第三批次:人户一致。户籍和房产在招收片区内;
4.第四批次:本地户籍,房产在招收片区内;
5.第五批次:户籍在招收片区内且无房产;
6.第六批次:在招收片区内购置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以房产证和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7.第七批次:在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8.第八批次:招收在瑞丽市城区及学校周边有效身份的缅籍学生。
备注:同一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抽签)进行收录,前一批次录取后,若无剩余学位,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收录。
三、受理时间
1.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15日
家长携带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②相关批次的证件复印件(房产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教务处递交材料。
2.资料审核:2023年2月16日至17日
资料审核由学校审核工作小组复审材料。
3.2023年2月26日后,由相关年级通知家长受理情况。
四、其他
1.严格按照转学顺序,审核确定转学。同一顺序转学申请超过转学名额时,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同时终止向下顺序的转学。
2.学校在纸质申请完成后,将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完成转学,确保“人籍一致”,学校间和申请转学家长做好协同配合。
3.咨询电话:
杨老师:13578233337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8:00
原文标题:2023年春季学期关于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转学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dh.gov.cn/jyj/Web/_F0_0_5A25UX1ID86DC104A5CF4776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