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录是终身的,也就是说一旦违反了规定,那么不但自身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而且记录也会被记入档案中,并且终身伴随着个人,不会有撤销的情况。
建造师的不良记录认定标准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所列行为;
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
3、泄露商业机密;
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
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
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
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建造师不良记录的影响
(1)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发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示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的发布期限一般为3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整改有效的,企业应当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缩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发布期限,但最短公布时间不得少于3次,整改结果将列入相应的不良行为记录,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对不良信息发布不及时或整改不及时的部门可以延长发布期限。
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变更、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变更或者删除不良记录,并在相应的信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依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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