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2022年8月31日公布批复文件,同意华中科技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其中包括将“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修改为“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华科大”。
华中科技大学的新章程条款有哪些变化
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同意华中科技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其中包括将“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修改为“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华科大”。
本次修改还增加了条款规定校歌,为《华中科技大学校歌》;规定“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置的咨询机构”,并列出相应职责。
此外,章程还增加了“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与咨询,指导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参与校内教材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其它修改增加条款包括“学校主要实施普通高等教育,遵循聚焦主业、严控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适度开展继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学校根据需要设立或者支持院(系)教师、科研人员单独或者联合设立科研机构,落实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政策制度,积极保障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科研自主权,不断增强科研创新活力。”等。
华中科技大学怎么样
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强基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是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为中欧工程教育平台成员和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