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Beijing),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历... 北京

北京丰台2023年(下)自考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自学考试频道从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北京丰台2023年(下)自考毕业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通知:

  兹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11:00发放2022年(下)和往期未领取的毕业证书,特此通知。

  2023年2月3日

相关信息:注意事项

  1.毕业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该页面显示考生的申报进程、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此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

  2.办理毕业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发生变更的,在自考“个人中心”中及时进行更新。

  3.考生申办毕业时,不得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由15位升为18位后尚未在自考系统中更新的,如果属于自然升位(即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可在申报时进行升位。

  4.申报毕业时需办理接考、免考、考籍转入等考籍业务的,可通过“个人中心”的“考籍业务申请”功能在线申请办理。“考籍业务申请”功能常年开放。涉及以上考籍业务的,务必在毕业申报前办理完成,建议考生尽早申请。毕业申报期间提交的接考、免考、转入申请,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5.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申报时提交前置学历信息。具体要求见网站中《论文申报、毕业办理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以下简称“热点问题解答”)中“前置学历”一节的说明。

  6.考生如有2001年10月以前合格的课程成绩,应在“成绩提取”页面录入当时的准考证号提取成绩,未提取到的,可在“成绩显示”页面如实进行补录。补录方法见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一节的说明。

  7.本次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

  原文标题:2023年(下)自考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文章来源:https://kszx.ftedu.cn/exam/zxks/708616/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