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2024年浙江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集中统一招生录取的通知#】从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4年浙江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集中统一招生录取的通知已公布,志愿填报时间:5月31日8:00至6月1日18:00。具体如下: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教育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4〕2号)及招生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
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按先后顺序依次为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以下简称“中本一体化招生”)、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四个阶段。
其中,报考中本一体化招生、名额分配招生、集中统一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前一次性填报上述招生录取阶段相应的升学志愿。报考自主招生(含特长生、中外合作班和纳入自主招生的特色班,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学校自主招生相关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后,即视作已完成相应学校自主招生志愿的填报。
(一)志愿填报的时间与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已参加各类自主招生相关水平测试的考生),请于5月31日8:00至6月1日18:00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指导下选择填报志愿。
中本一体化、名额分配、集中统一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考生应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特点及各阶段招生录取顺序填报志愿。6月1日18: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所报志愿将不得更改。请考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即完成2024年杭州市区中考报名。
(二)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
选报中本一体化招生录取学校(具体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等另发)的考生,多可填报3个招生学校(专业)志愿。
具有名额分配生资格并选报名额分配招生学校的考生,多可填报4个招生学校(校区)志愿。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市教育局印发的《202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选报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考生,多可填报8个招生学校(校区)志愿。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报考指南》。
列入集中统一第二批招生录取的有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上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报考指南》)、中专(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及见杭州教育网edu.hangzhou.gov.cn发布的《2024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以及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核准可面向市区招生的市区外民办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杭州教育网edu.hangzhou.gov.cn公布的《2024年面向杭州市区统筹招生的市区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公告》)。上述不同类别的学校可以兼报,考生可在上述招生学校(专业)中选报20个学校(专业)志愿。
考生及家长应认真阅读《报考指南》《2024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及关于2024年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的相关公告,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应充分了解相关学校收费标准。
二、计分与划线
(一)计分:中考成绩为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50分。
(二)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划线:根据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数和报考学生的志愿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集中统一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三、集中统一招生录取
各类高中所有招生录取都须符合相关学校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中本一体化招生、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集中统一招生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纳入集中统一第一、第二批招生录取的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特色班的录取,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一)第一批投档录取
1.确定投档位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对符合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并达到该批次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分数(考生中考成绩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每位考生的投档位次。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位次。
(1)中考成绩高的考生;
(2)语文、数学两科合计总分高的考生;
(3)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4)科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5)社会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2.投档录取。计算机按已排定的投档先后位次,逐个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前一考生投档完毕,再对下一考生进行投档;在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根据“遵循志愿”原则,对该考生所填报的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八个志愿,从志愿①学校到志愿⑧学校逐一进行投档,先投档到志愿①学校,如该学校未满额(即已投档录取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该生即被志愿①学校录取,否则再投档到志愿②学校,依此类推。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不再继续投档。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后一个投档位次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投档分数与该校低投档录取分数线相同,但投档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该校投档)。
3.补报志愿。根据以上办法投档录取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现场投档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补报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满学校投档,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二)第二批投档录取
集中统一第一批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与投档分数达到集中统一第二批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该批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进入集中统一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程序。
集中统一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与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相同。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第二批投档录取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方式同第一批。
(三)第三批录取
第二批招生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段学校均纳入第三批招生。其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其招生录取方式与第一、二批招生录取方式相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根据本校招生计划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