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考后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单独划线地区”的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文件要求,报考青海考区且现工作地在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海西州的考生算做单独划线地区考生。此类考生科目成绩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通告》要求,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为:初级67分、中级67分、高级82分。
三、告知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四、资格复核对象
凡报考时工作地填写符合单独划线地区要求,参加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五、资格复核时间及流程
(一)资格复核方式
此次资格复核工作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43号青海省统计局16楼人事处。
(三)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1.工作证明及书(详见附件列表)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
4.报考条件选择“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资格证书
5.报考级别为“高级统计专业”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务必在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统计局人事处):0971-6302646(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