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理工大学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博士入学考试# #2024年昆明理工大学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从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获悉,2024年昆明理工大学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已发布,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10日-2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招生管理文件及《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按照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原则,为做好我校2024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学科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安排

二、英语水平考核合格标准及合格名单

英语水平考核合格标准按学院和一级学科确定,英语水平考核免试考生按照所在学院一级学科合格考生的平均分计算个人成绩。具体如下:

英语水平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成绩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学术博士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安排及要求

1.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10日-2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综合考核,我校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通知。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2.身份核查

综合考核前,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含英语免试考生)及报名时系统上传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加强人脸、人证识别,核实考生身份和材料无误后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对核查无误的考生报考材料,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存档。

报考材料包括内容如下(按编号顺序装订):

(1)《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

(2)《考生所在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纸质版考生自行打印);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书》;

(7)《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报考费用缴费凭证;

(15)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须提交由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完备并符合要求,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3.报考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等收费文件,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费用195元,缴费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报考费用通过《昆明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交纳,缴费时间为5月7日-23日。

4.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专业综合考核以线下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学科基础考核除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笔试的专业以线下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外,其它专业均以线下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学科基础考核内容以《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全日制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为准;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5-10分钟左右的PPT讲解和展示材料,着重展示个人简况、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目前承担的项目和今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方面内容。

5.由各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采取考生PPT讲解和展示材料、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6.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以招生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且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根据学科特点,各一级学科下可成立若干平行招生考核专家组。

7.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

8.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四、录取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4.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

5.所有录取学生均需按要求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培养协议书经本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定向培养协议书经本人和单位人事部门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后一式三份,交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需学制内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6.体检。体检安排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自行到当地医院(原则上要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及相关体检化验材料。未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7.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1.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有非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须主动向所在部门报备。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kmlgdaxyzb@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处: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处;邮政编码:650500。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缴费支付平台操作说明(学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