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4月11日至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信息发布
在莆田市人社局(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教育局(http://jyj.putian.gov.cn)、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s://rsc.mzwu.edu.cn/)等有关网站上发布招聘方案等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报名表(见附表)等材料,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一式一份寄送至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岗位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mzyrsczp@163.com。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考试
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对外公布,可延长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3:1比例的,应增加相近专业或类别,若增加专业或类别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面试考核时间等有关事项将提前一周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http://rsc.mzwu.edu.cn)发布,敬请关注。
2.考核前将对进入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核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考核办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荔涵东大道1001号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51119
电话:0594-7658063
E-mail:mzyrsczp@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和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7659335,0594-2203069。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