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2024〕54号)安排,现将镇平县202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干部;
2.已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普通话等级水平仍没有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等级的教师;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
4.现职的公务员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二、等级要求
受测的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下列等级:
1.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等级,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和口语教师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三级甲等以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三、报名时间
4月15日至4月19日,共五天,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地点
镇平县教体局二楼东210室教师工作股
五、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2.认真填写《2024年镇平县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并缴纳测试费;
3.加入“2024年镇平县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群”(仅限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人员进群,无关人员请勿进群)。
六、测试工作
1.测试时间:暂定为4月27日开始。具体测试时间届时在“2024年镇平县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群”通知。
2.测试地点:
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南新路口向南2.7公里,瓦房庄西。可以乘坐公交车7路、28路到瓦房庄站下车)
3.测试收费:
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委《转发的通知》(宛财综[1998]2号、宛价费字[1998]53号及豫计收费[2003]230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在职教职工每人次30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务员和社会人员每人次50元。收取后统一上缴市级财政。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7—66020767
邮箱:zpjtjsx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