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及认定机构权限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1、户籍在孝感市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孝感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孝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4、驻孝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5、在孝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权限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孝感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历标准及专业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的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人员,可以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但需提供相应学籍档案材料。2021年及以后毕业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高中阶段普通话教师、语音教师和播音、节目主持学科教师资格应当达到普通话一级水平。申请高中阶段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高中阶段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能力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为“首页”——“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报名”,也可从顶部“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访问。报名时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信息中心中的各项信息。
(二)报名
(1)网报时间
孝感市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批。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7:00—4月25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往届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孝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国考合格已取得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等)。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7:00—6月5日17:00(仅限孝感高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人)。
(2)网报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用本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报时应根据认定机构受理权限和范围,按网站提示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孝感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为——孝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为——孝感市民之家综合窗口(第一批网报)或孝感市民之家一楼东二区教育窗口(第二批网报)。
申请地类型根据现场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三选一。
“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免试认定的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申请人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申请人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3)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确认:2024年4月15日-26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只针对第一次网报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第二次确认:2024年6月3日—6月7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只针对第二次网报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孝感市民之家(新桥路1号,市行政中心北侧 )一楼东二区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孝感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集体办理现场确认事项,市教育局不受理学生个人确认申请)。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专科起点本科,需同时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孝感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在认定截止期限前通过学校集中送至现场确认点。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原件(本公告附件下载,正反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无效。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栏粘贴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现场确认时核验空表,现场确认通过后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完成后由体检医院集中交市教育局认定机构)。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报名系统能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装袋,相片袋上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须有户口本主页家庭住址页、全户人员关系页、个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孝感市居住证原件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提前网上申请);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加盖公章)或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同时证明可以正常毕业)、学校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限孝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非统考类人员除提供以上(1)--(4)、(6)--(7)项材料外,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或个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核验的可不提交)。
(10)《孝感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核对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所有在认定系统不能自动比对核验的材料,都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四)体检
申请人体检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经现场确认通过后,符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孝感市妇幼保健院东城院区(孝感市孝南区崇礼路,孝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近,联系电话:0712-2110561)进行体检。
第一次体检:2024年4月15-27日上午8:00(主要针对一次现场确认通过人员)。
第二次体检:2024年6月1—5日上午8:00(只针对第二次现场确认人员)。
原则上要求现场确认通过后再参加体检,孝感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送交现场确认材料前参加体检。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可提前与医院预约,经允许后可适当提前或延后2天体检(为确保认定进度,第二批网报人员只可提前参加体检,不允许延后体检)。
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请勿更改格式,照片栏贴与网报同版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两天内尽量清淡饮食。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孕妇遵医嘱(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体检医院对申请人体检情况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集中交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1)孝感市户籍申请人无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居住地类型的申请人(持有孝感市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请协助认定机构联系户籍地公安部门核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可提前网上申请)。
(3)孝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四、审核认定
凡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认定机构在孝感市教育上公示认定结果,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计6月底)。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领取时间以孝感市教育局领证公告为准。为方便申报人员,避免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往返麻烦,市教育局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系统中开通了证书邮政EMS邮寄功能,可受托办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免费邮寄,如需办理邮寄,请在网报时选择邮寄,正确填好收件人、联系电话、收件地址(邮件接收地址一次性填好,不建议修改)。孝感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办理邮寄的,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毕业学校集中领取发放。
五、其他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符合高中阶段认定条件、在认定范围内人员加入孝感市教育局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565546415(阶段性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将解散此群)。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找错体检医院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5、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712-2327579
孝感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1、孝感市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认定公告发布网站网址 DOCX 文档.docx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x
3、孝感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核对表DOCX 文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