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宜昌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市辖区内符合《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2〕9号),拟申报2024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含“基卫高”),且未在近三年内获得相应层级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未经同意,在我市之外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不予认可。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援派期间(包括援外、援藏、援疆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卫生、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卫健委确认、市职改办审核后,可免于测试。
根据鄂职改办〔2020〕40号文件精神,符合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与申报专业、级别相同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专业
报名人员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执业范围,遵循实际工作岗位与报考专业一致原则,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详见《宜昌市2024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附件1)。
三、测试方式及题型
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报名程序
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宜昌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并加盖公章,附报名人员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蓝底或红底,按花名册顺序粘贴于《报名人员照片粘贴表》(附件3)〕,连同Excel版《花名册》报当地职改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将上述资料汇总审核后一并报送至宜昌市人社局(沿江大道43号)704室,联系电话:0717-6056344。
五、测试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1月31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
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
六、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的100元/人标准收取。
七、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基卫高”低于常规5分,控制在80%以内。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考生2022年、2023年取得的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低于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线的“基卫高”合格成绩,仅当年有效。
八、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制,请如实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严重违纪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附件:1.宜昌市2024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2.宜昌市2024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
3.报名人员照片粘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