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拟招收军队博士研究生18名,地方博士研究生25名。招生专业目录见附表。
★报考条件
2024年9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军地考生均可报考。
一、军队博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为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在职军官或转改文职人员。
1.体检要求
(1)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2.审批程序
(1)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填写《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单位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审批。
(2)在职军官或转改文职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军官岗位任职经历,报考前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军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我校将依据“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3.体能考核
现役军人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近一次体能考核达标证明。
二、地方博士研究生
1.考生须为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地方人员,或者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地方人员。不招收现役军人考生和委任制文职人员。
2.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考核”考生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分为优选录取和普通录取两种方式。其中优选录取符合相应条件,可免除英语资格考试和专业资格考试,直接进入材料审核和面试环节,通过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普通录取需通过英语和专业资格考试(满足优选录取中的一项可免考该项目考试),而后进入材料审核和面试环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心理障碍或异常,无精神类疾病,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二)优选录取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可免考英语资格考试:
CET6≥425分或PETS5≥50分或TOEFL≥75分或IELTS≥5.5分。
2.申请者学术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考专业资格考试:
(1)近5年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术论文被SCI或EI收录(含源刊发表或录用)的数量,应届生至少1篇,往届生至少2篇。
(2)近3年获得(含)以上研究生创新类学科竞赛一等奖2次(含)以上(至少1项排名第一)。
(3)近3年公开出版1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著或教材(排名前2,或为正副主编)。
注:发表学术论文仅统计第一、二作者或通信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篇(研究生就读期间,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的论文等同于研究生第一作者的论文);获1项国家(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国家专利局初审通过发明专利)且排名前二,等同于以第一作者被EI收录论文1篇。
四、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2)CET6≥425分,或PETS5≥50分,或TOEFL≥75分,或IELTS≥5.5分(成绩有效期5年,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3)近3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以上(含)所属报考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由各院(所)组织。院(所)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流程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3月10日至5月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用学信网帐号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栏目,向海军工程大学提交报名信息(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格式jpg,大小20k-100k,底色为蓝色),选择“申请-考核”方式。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生成报名号后,点击“填写附加信息”,上传本人《2024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pdf格式,可在报名页面右上方“附加要求”处或登录“海军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二、现场确认
5月11日,网报成功的考生携带“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或研究生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到学校体育馆一楼大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三、资格考试
5月12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英语资格考试和专业资格考试(满足优选录取条件免试相应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考试记为合格。合格考生方可参加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四、综合考核
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对思想政治、专业基础、创新意识、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量化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对于思政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格检查。采取统一组织方式。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基础。包括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
(四)科研能力。包括考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学术兴趣等。
(五)外语能力。包括考生的外文科技文献阅读、口语交流能力等。
(六)综合素质。包括考生军政素质、心理素质及其它能否持续进行博士学习研究的能力。
(七)各学科点可结合实际,以笔试、问答、实操等方式对考生专业基础、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5月13日上午,考生在我校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下午到相关学院参加面试考核。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0.5+综合考核成绩×0.5
★有关说明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2.各学科招生计划待上级机关有关文件正式下达后另行公布。
3.地方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就业(可面向国防工业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就业)。
4.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收取地方博士研究生学费,并按月发放助学金,设立学业奖学金,提供助研岗位。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按学年收取,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后按实际在读学期数计算,标准为5000元/学期。
(2)国家助学金:15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按教育部下达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0%,每人18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50%,每人10000元/年。
(5)新生奖学金:硕士阶段表现优异的新生可参评新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
(6)助研工作津贴:根据岗位不同为3000元—9000元/月。
(7)就餐补贴:33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8)家庭经济困难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每人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生,每人2000元。
(9)学校为每名在校地方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注:无工资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者,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工作津贴等。
5.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完善(应届生入学后须审核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明确,并加盖公章。凡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学校对考生初、复试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7.每名导师年招生人数多不超过3人,导师姓名后注有“(兼)”“(联)”的为我校外聘的兼*导师、联合培养导师。
8.考生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