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有关安排,现就我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测试目的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考查应试人运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规范、熟练程度的专业测评,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开展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是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应用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科学化管理,满足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二、基本条件和测试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1.年满18周岁以上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
2.未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令)规定:“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教师、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音员及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接受测试的人员,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接受测试。”“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重要提示:1.为保证全省良好的测试秩序,建议未设立测试站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体报名的方式组织师生参加测试,学校可就近自行联系测试站或报请省语委办协调解决。2.已设立测试站的学校应合理安排年度测试计划,在优先保证本校师生测试需求的基础上,鼓励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测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15日
第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10日
两次报名均可选择“西安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简称市语测中心),也可选择我市语测分中心“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电脑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选择“陕西”报名入口,按照提示选择测试时间、测试站点。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对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按4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应试人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或购买教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
2.缴费方式:测试缴费以现场缴费为主,应试人在测试当日现场缴纳。应试人如按照电话短信提示提前缴费的,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测试,取消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五、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方式: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在“查分验证”栏目查询。
2.证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经由各测试站向应试人发放,有关具体事宜请咨询测试站。电子证书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栏目申领。
重要提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测试站有权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六、注意事项
1.携带有效证件。应试人现场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测试时还需携带准考证。
2.填报信息准确。应试人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在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当日再次核实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反馈,以免造成证书信息有误而影响证书使用。
3.采集照片要求。证书照片将会在测试当日由测试站进行现场采集。请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4.遵守考场纪律。应试人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严禁作弊及*,一经发现,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将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认为有必要的,还可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网上报名后的应试人,原则上按照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参加测试,不得随意缺考。
七、测试地点及咨询电话
市语测中心地址: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
电话:029-87270373,029-86786617
市语测分中心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拾翠路副189号
电话:029-8809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