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广大考生的测试需求,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经湛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语委办”)研究,2024年第一期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定于2月底开始报名并组织进行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事项
2024年湛江市第一期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月27—3月3日
3月3日24时关闭网上报名功能
报考对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社会其他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非师范类院校或市有关单位若需要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专场(报名人数需满200人以上)的,可直径与市语委办联系申请;非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的在校学生,个人报名需带身份证及学生证相关证件到现场(市教育局10楼1010室)审核信息后报名并按学生收费标准收费。
报考程序
考生需在报名期间登陆微信公众号“师圈”并按限定时间内进行缴费。
1.进入报名程序:
方法一:微信扫下方公众号二维码
方法二:在微信主页→点击放大镜公众号→输入“师圈”搜索,找到如下图所示名称为“师圈”的公众号并进入。进入“师圈”公众号后,按步骤完成报名。
2.填写考生信息:在考试报名的“考试”栏,点击“我的信息”,进入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请再次审核确保信息无误),点击“保存信息”。
3.考试报名:返回小程序“考试”栏,选择对应的测试站(湛江市普通话测试站),点击“下一步”,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考试任务(提交报名信息后,将不得修改或取消),最后点击“报名”。(无需提交相片,考试当天现场免费采集,并用于印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二、缴费确认
考生信息确认的流程为
获取缴款识别码→缴纳测试费
缴费时间为3月4—5日
考生须于3月5日前
通过网上缴费或银行缴费的方式
缴纳普通话测试费
(一)缴纳测试费
(1)网上缴费。获得“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号(缴款识别码、单位通知书号)”:打开“师圈”公众号→点击“考试”栏→点击“报名记录”→点击“详情”→复制“缴款识别码(单位通知书号)”(粘贴后可看到内容)。
(2)在公众号完成缴费:打开微信主页→右上角放大镜→公众号→输入“广东财政”→点击右上角“关注”→进入“政务服务”→选择“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在对应位置粘贴查询到的“缴款识别码(单位通知书号)”,按要求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并按提示完成缴费(请截图保存缴费记录以便核查)。
在“广东公共服务平台”中,如果选择“单位通知书号”(此号码和“缴款识别码”一致)缴费的,还需要填写“单位编码:440800156”,再输入“验证码”后才能缴费成功。
(2)银行缴费。
选择此种缴费方式的考生须在3月4—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凭身份证原件(如代办的,须出示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原件)直接到湛江市教育局(地址: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6号)6楼基建财务科(606室)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扫描缴款书上的二维码按要求操作完成缴费(请截图保存缴费记录以便核查)。
3.测试费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592号)的规定,其它人员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为25元/人•次。
已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但未在限定的缴费日期内进行缴费的,视为本次报名作废,市语委办有权删除其网上报名信息。
(二)获取准考证
电子准考证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考前3天内(如测试时间在星期六、日,即在星期三、四查看,如有疑问,必须在星期四前与相应考点或市语委办联系解决);
获取方式:在“师圈”公众号中,点击“报名记录”→点击右上角的“准考证”即可查看电子准考证,请截屏保存(1.无需打印纸质版准考证;2.准考证上无相片请忽略,一律于考试当天现场免费采集)。
根据国家语委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和相关财务要求,一是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如国家系统审核不通过、重复报名等情况),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二是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取消当次测试资格。三是已报名成功考生未参加测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三)在校生资格审核
在校生在测试当天检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进行资格审核完成资格审核,若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材料者不能进行测试。
三、测试安排
根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要求以及各考点的设备设施条件设置,各考点测试日服务能力为:市招考中心赤坎考点360人、市招考中心霞山考点480人、湛江幼专(廉江校区)考点480人、雷州开放大学考点240人,市语委办将根据各考点的服务能力设置报名人数,额满即止。
各考点测试时间计划安排:市招考中心赤坎考点4场,市招考中心霞山考点、湛江幼专(廉江校区)考点和雷州开放大学考点各安排2场,报名前请考生务必核对清楚相应的考点和场次,对号入座,并按规定完成报名和缴费流程。各考点的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市招考中心赤坎考点
测试时间为:3月16、17、30、31日;
地点:湛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地址:赤坎区寸金二横路10号;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759—3365768。
市招考中心霞山考点
测试时间为:3月9、10日;
地点:湛江市第八中学;
地址:霞山区绿塘路63号。
湛江幼专(廉江校区)考点
测试时间为:3月9、10日;
地点: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廉江校区);
地址:廉江市黄村街17号;
联系人:刘付老师,联系电话:0759—6606006。
雷州开放大学考点(雷州市)
测试时间为:3月16、17日;
地点:雷州开放大学;
地址:雷州市群众大道10号;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759—8492665。
四、其他事项
为维护考场秩序,保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在测试中和测试后的权益,考点和考生要掌握了解湛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本人注册报名。考生须使用本人微信号实名注册,不得由他人代注册及报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绑定一个微信号。由他人代报名将造成无法接收相关信息和查询准考证,导致报名失效。
二是请勿代报名。市语委办所有报考名额均面向社会开放,不存在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报考事宜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报名”、“集体报名”的情况。谨提醒广大考生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报名,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等。
三是不要重复报名。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非首次报名考生,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考生在同一时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测试站报名(以下情况属于重复报名:一是在省内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成功的;二是已参加了测试但未公布成绩的。)。
(二)测试流程
1.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指定考点报到。
2.应试人应按监考老师指引采集图像信息(用于印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待监考老师进行身份确认。
3.应试人应按监考老师要求的座位就坐,听从监考老师安排进入考试室。
根据国家语委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自2024年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实施,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已启用新的题库,考生可关注“湛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于2024年2月22日发布的“一图看懂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变化”。
(三)严肃考纪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政策性文件组织的考试,各考点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平安测试;对于考场工作人员违反考场纪律的、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其测试成绩并禁考两年,情节严重的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成绩查询
考生在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20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打开微信搜索“师圈”小程序“→考试→成绩查询”直接复制网址)”按要求输入姓名和证件号查询本人成绩。
(五)证书发放
1.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按照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考生在“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发放等级证书”。从国家→省→市→各考点逐级下发纸质版证书,需要约40个工作日,具体发放时间请考生留意湛江市教育局(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湛江市教育局”)或打开“师圈”微信公众号→考试→报名记录→查看详情→考试公告中查看市语委办发布的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公告),并在限定日期内自行到所参加测试的考点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纸质证书需要出示电子准考证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因此纸质证书原则上须考生本人到现场领取,若考生无法到现场领取而选择申请快递方式的,需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打开“师圈”微信公众号→“考试→成绩查询→申请快递证书(务必认真阅读“申请快递证书须知”)→填写收件信息(务必将收件人姓名、手机号及收件详细地址写清楚,否则无法正常邮寄);二是快递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到付);三是证书在快递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因其他因素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现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