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三、资格复核安排
(一)资格复核方式
现场审核。考生务必于指定审核时间前往相应地点完成审核。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地点(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前往相应的审核点参加审核):
报考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
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五楼508室;
报考专业为“水利工程”:青海省水利厅大楼9楼建管处0916室。
(三)资格复核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毕业证(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
报考级别为免试的:身份证、毕业证(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相应的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的:身份证、某一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考生只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的考生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为“水利工程”的考生还需提供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无固定格式,只需证明工作岗位及年限即可,盖单位公章),学信网查不到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携带学籍档案材料。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考生务必于指定审核时间前往相应地点完成审核。逾期未资格复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复核联系电话
1.“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0971-6146535(上班时间接听)
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971-6187508(上班时间接听)
3.“水利工程”专业:0971—6161107(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月5日
原文:
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8ba7d3caec72ff7a810d964fa42cc94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