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广东汕头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公布#】中考频道从汕头市教育局了解到,广东汕头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双减”政策、教育评价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中考改革,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总结前一轮中考改革的基础上,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主要有哪些新的变化?
相比现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工作方案》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新的规定。
(一)调整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科目和分值。本次改革将地理和生物学两科各以20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并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由原来100分调整为90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二)调整英语听力考试为英语听说考试。2024年秋季入学初一新生参加中考时(2027年),开始以英语听说考试计入录取总分。
(三)调整录取批次。按省教育厅要求,将目前实施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分批录取调整为同一批次分类录取。
三、《工作方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计入中考录取总分有哪些规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是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基本依据。《工作方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以下规定。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等14个科目,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等3个实验操作科目和英语听力(或英语听说)项目。
(二)考试内容
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7~9年级)命题,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优化试题结构,提高命题质量。
(三)考试时间
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含英语听力)、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其中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其他科目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英语听说、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学科学习结束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
(四)考试的分数、时长、呈现方式及计入录取成绩分值
学业考试采用全科开考,选科计分的方式进行。其中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计入学业考试总分。信息科技、音乐、美术、劳动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专项予以反映。改革后,计入中考录取总分为875分(含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计入成绩情况见下表:
四、什么是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开展?结果如何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
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时主要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科学确定评价内容,完善评价程序和办法,充分利用汕头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日常行为和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以满分25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C级以上(含C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B级以上(含B级)方可报考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计划。
五、《工作方案》对于改革中考招生录取办法有哪些规定?
根据考生志愿,健全基于学业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完善统一招生、优质公办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着重推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招生录取,完善和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
六、什么是“名额分配”招生?《工作方案》对“名额分配”招生有哪些新规定?
“名额分配”招生指的是将每所公办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每年将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录取办法。“名额分配”招生旨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通过对薄弱初中、农村初中的政策倾斜,促进教育公正。
《工作方案》要求除因户籍转移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学生外,需具有同一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学籍并在该校实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名额分配”生计划。具体条件和实施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公布。
市教育局将加强“名额分配”生资格审核的组织工作,重点强化“人籍分离”治理,确保“名额分配”录取公平公正。
七、《工作方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学科考试有哪些规定?
《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动体育评价改革,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加强体育过程性考核,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体育与健康科目在初中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录取计分。
《工作方案》还规定下阶段将进一步完善免考制度,加强体育免考考生资格审核,提高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八、《工作方案》对加分或优待项目及分值有哪些规定?
《工作方案》规定将进一步清理加分或优待项目,逐步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或优待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加强考生加分或优待资格审核,严格资格认定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加分或优待的考生,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实行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九、《工作方案》对于全面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有什么具体要求?
初中学校要确保所有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离校或不参加中考;严禁违背考生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不得招收未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任何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学生,争抢生源;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挂)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行为;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对违规的学校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规的民办学校除给予以上处理外,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开展联合督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