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2024年度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社会人员测试工作将于1月6日、7日正式开展。为使测试工作的报名、现场测试、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等工作环节科学、规范,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相关事宜
1.报名对象:社会人员,本次计划测试2天,每天500人,共计1000人。
2.测试时间:2024年1月6日─7日。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2023年12月28日18:00,过时不予补报。
4.缴费时间:2024年1月1日6:00─1月3日16:00,过时缴费系统自动关闭。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月4日6:00开始至考试结束。
6.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指定报名时间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为:打开在线报名系统网站→注册并登录→选择“甘肃”→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城市/机构(选择“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以及考试日期)→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2)“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证件编号”填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注册手机号,用于缴费账号,不能填错;“任务口令”为“202401”。
(3)所有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影响缴费、测试及后续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4)报名时要求在系统上传的照片为考生打印准考证使用照片,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使用照片为现场采集信息时所采集照片,背景色为白色,提醒考生考试当天请勿穿白色外套采集照片。
(5)报考人数满额后,系统不再显示测试任务,不再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7.缴费方式:
(1)本次缴费实行网络缴费,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按照指定缴费时间登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lvu.edu.cn)在“学费缴纳”栏目登录缴费,登录用户名为注册手机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若需要发票,可在此界面选择开据。
(2)收费标准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93号),社会考生费用为60元∕生。
(3)未在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系统后续会删除报名信息。
8.准考证打印方式: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自行打印准考证(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现场测试相关事宜
1.测试时间:测试日期为2024年1月6日或7日,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测试时间由系统根据报名时间自动生成,具体详见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
2.测试流程:
(1)信息采集:在候测室进行,依次进行身份信息验证、签到、照片采集和系统抽签,同时学习应试须知和观看测试流程视频。
(2)正式测试:由考务人员集中带领至测试室,进行身份核查和手机探测等物品检查,按抽签号进入测试机房,依次进行人脸验证登录、核对信息、佩戴耳机、试音、正式测试、结束,并安静离开考场。
3.应试人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身份证丢失的,持临时身份证参加测试。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报到时间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测试,超过30分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
4.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作弊及*,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员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5.测试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勤政楼,信息采集在二楼学报厅,正式测试在五楼测试室。
6.乘车路线:市内乘坐地铁在兰州城市学院(省科技馆)换乘88路或46路公交车,在“兰职院站”下车即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校门,陪考人员不允许进校。因校内车位有限,自驾车的考生可将车就近停在学校以东约200米的仁寿山景区停车场。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应试人员自测试之日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址:http://bm.cltt.org/#/score-inquiry查询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纸质证书自测试结束60个工作日之后,凭准考证和领取人身份证到测试地点领取,可提前电话联系,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延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本测试不收取培训费、指导费,请注意甄别网站真伪。本测试站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组织培训、代理报名、内部报名等工作。请报考人员登录本通知内的报名网址自行报名,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防范意识。
2.报名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在当次测试成绩发布前,无法再次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将按弃考处理,测试费不予退还。
3.根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2023年4月1日起,测试取消备测环节及备测时间。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如有其他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lzzypcz@lvu.edu.cn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电话:0931-7619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总校区勤政楼6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