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阳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安阳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372-2209363,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核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无法确认具备报考资格的,需要提交补充核查资料现场核查,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核查信息影响考试资格核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1、现场核查地点
接到现场核查电话通知的人员,需本人携带材料清单所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进行现场核查。
2、核查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学历(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年限证明一份(下载打印、签字盖章、见附件2)。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372-2209363
附件:1.2023年度安阳市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2.工作年限证明.doc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