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漯河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95-3132801,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核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无法确认具备报考资格的,需要提交补充核查资料现场核查,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核查信息影响考试资格核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现场核查材料清单:(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学历(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工作年限证明一份(下载打印、签字盖章、见附件2)。
1、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核查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考生本人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事由并加盖手印。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核查地点: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647号209房间办理。
3、核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电话:0395——3132801,邮箱:lhrsks@126.com
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1、漯河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pdf
2、工作年限证明(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