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发展需要,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缺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才充实到基层工作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岗位共6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非在职人员,学历为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限定为黑龙江省内户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5、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3)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加分政策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并填写《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市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海伦市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6日。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4月6日8时30分-4月8日17时30分。
3、咨询电话:人 社 局:0455-5750588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8:30—11:30,14:00—17:30)
4、需提交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http://hailun2022.ibaoming.net
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蓝色背景文件大小限制在1M以内JPG格式);
(2)登录报名网站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报名;
(3)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本人签名后待招聘领导小组通知进行加分现场审核。
(4)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上显示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2021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含括号内容的,在报名时以括号外专业名称为准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或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查认定。
6、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显示通过后可进行网上自助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交纳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报名材料提供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如果不符合报名要求将告知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取消岗位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7、报名费:
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不接受现场交费,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务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8日18时30分。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正常按程序交纳费用,笔试结束后凭市、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携带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贫困户帮扶手册(复印件),审核确认后按原渠道返回报名费。退费审核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密切关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ilun.gov.cn或报名网站http://hailun2022.ibaoming.net不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5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所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100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5)笔试成绩及排名考生在考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6)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如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此次招聘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如有人员被取消资格该人员所报考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天。(报名材料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ilun.gov.cn/或报名网站http://hailun2022.ibaoming.net)。
(7)现场审核需携带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包括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还需提供《承诺书》(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阅读并同意后亲笔签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取学历高者,以上条件都一致的,采取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人员所应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取学历高者,以上条件都一致的,采取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0455-5750588进行举报或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海伦市人社局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十一、纪律及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后,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报名。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及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
2、报考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实施方案由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xls
附件3、2021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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