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江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直接填报专业、意向导师。
我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我院招收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定向考生报考前请与学院联系。
二、报名确认及寄送申请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12月25日之前将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备注:逾期未收到材料或材料不全者材料审核无法通过):
1、电子材料:发到邮箱8202206044@jiangnan.edu.cn,邮件标题为:博士报名材料-姓名-申报导师姓名。
(1)已发表(含录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2)个人PPT简介(很重要),主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发表的论文、主持的科研项目、竞赛获奖以及其他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要求简单明了。PPT书写要规范。
2、纸质材料: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仅限EMS或顺丰)向学院提供以下纸质材料(A4打印或复印,时间以寄送邮戳为准)。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和应届生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5)《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6)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8)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0)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注:以上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放入学生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1、学校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自然辩证法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学院考核。
2、学院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制药工程与技术专业及制药工程专业加试科目为:1药剂学;2制药工艺学;3生物化学(3门科目选择其中2门)。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加试科目为:1微生物学;2分子生物学。每个科目满分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综合考核:由招生工作组组织相关学科方向的专家(5名及以上)形成考核小组,对考生基础综合理论及科研素质、科研创新潜力、外语综合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前期)科研工作情况、科研成果等。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等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即问即答方式现场打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根据考生表现进行打分。
制药工程与技术专业和制药工程专业考核内容如下:英语、药学理论综合、制药技术综合和综合能力评定(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药学理论综合、制药技术综合低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满分400分)=英语+药学理论综合(≥60为合格)+制药技术综合(≥60为合格)+综合能力评定
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考核内容如下:英语、生物技术专业基础、生物技术进展综合和综合能力评定(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生物技术专业基础、生物技术进展综合低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满分400分)=英语+生物技术专业基础(≥60为合格)+生物技术进展综合(≥60为合格)+综合能力评定。
四、录取
1、学院公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2、考生按照排名和导师的招生名额进行录取,若报考导师招生名额不足,该考生可以申请转导师,转导师须经原报考导师、拟转入导师、学院招生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该考生将不被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五、联系方式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510-85325209王老师
邮箱:8202206044@jiangnan.edu.cn
六、其他
招生过程中,如果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