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和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
二、基本原则
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是衡量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学生是否达到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中学生实验要求的水平性实验操作测试。考试以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中学生必做实验技能和操作要求为依据,注重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促进形成良好的科学素养,积极发挥实验教学的重要育人作用和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
三、对象范围与实施时效
2024年至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依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4至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与实施细则以市教育局当年具体通知为准。
四、主要举措
(一)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的必做实验(物理21个、化学8个)为依据;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基本依据,考试范围取自课标中“学业要求”与“教学实施建议”的相关内容。按照考试可操作性、时间的等值性和公平性等原则,按学科分别命制实验操作试题,确定考试试题范围。试题和观测要点样例随本实施方案同时公布(详见附件)。各学科每道试题由标题、器材与用品(包括药品等耗材)、实验内容与要求等部分组成。
(二)考试基本流程
市教育考试中心将于理化生实验操作开始考试前1个月公布试题,其中物理试题4道、化学和生物各3道,同时公布当年考试所需的实验操作器材目录。九年级毕业考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八年级考生及九年级生物补考考生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的实验操作考试只考其中一科。考试前,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物理、化学学科,再抽取对应学科的1道试题进行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随机抽取1道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每学科考试时间均为10分钟。
(三)考试方式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利用信息技术实时录制存储学生考试过程。各县(区)设置若干考点,每个考点分学科设置若干考场;考生单人单桌独立完成实验操作。
(四)考试成绩计算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采取随机抽考的模式进行,考生只考一科。实验操作考试设置10个观测点,根据考生所抽考试题完成观测点的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并赋分(满分18分),详见下表。
考生在理化实验操作过程中,若未能完成任何观测点,其考试成绩为零分。
2.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其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不计入考生当年的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考生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其当年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分。
3.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设置10个观测点,根据考生完成观测点的情况进行赋分(满分10分),详见下表。
考生在生物实验操作过程中,若未能完成任何观测点,其考试成绩为零分。
4.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分数将与考生生物学科笔试成绩进行合并,再按总分高低排序确定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A、B、C、D)。
(五)评卷方式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采取网上集中评卷或考场现场评卷的方式,并逐步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评卷。
五、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上肢残疾、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考生可凭法定残疾证书或三甲及以上医院医务证明申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其成绩按满分的60%计入相应学科总分。
(二)缓考。因健康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可延缓参加考试,缓考考试时间另行确定。缓考考生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实验考试成绩按该科实验考试总分的60%计算。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突发疾病等原因造成考试中断的,按其操作步骤给予赋分,不考不得分,不安排缓考。缺考、其他未经批准不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成绩记零分,不安排缓考。在“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成绩记零分并按考试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应由本人于考前提出申请,填写《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医务(残疾)证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
六、考试管理
(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原则上各县(区)至少设立2个考点。考点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标准进行考务系统、考点监控系统的建设和部署(建设标准参照《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规范》),达到上述标准,并经市教育局组织验收通过的考点方可作为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考点的设置由各县(区)教育局提出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公布。全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场建设要求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二)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领导工作,全面承担考试组织管理责任,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考点规划与建设,每个考点至少设物理、化学、生物标准化实验室考场各1间(因条件限制的考点,化学可与生物学共用1间考场)。考场实验室要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和安全保障设施,仪器要达到教育部新颁布相关仪器标准要求。考试所用实验器材的型号、规格要统一,并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确保考试顺利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做好初中实验教学和考试各项组织工作。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考试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初中阶段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理化生实验教学和考试各项组织工作。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考试安全责任。抓好预防工作,对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考场配电、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以及实验操作过程中不当操作的处置等方面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保证考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强化重大事情报告制度,确保一发现问题就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各考点、各学校要强化考试组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范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考试期间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考点和考场进行巡视,杜绝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附件:(点击查看)
1.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免考、缓考申请表
2.试题及观测要点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