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2023年第四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程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0时—12月7日16时,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石家庄市”,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三)有关要求:1.更改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或需在其他测试站点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1日8时前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或删除本人信息,2023年12月11日8时后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或删除。2.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3.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4.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5.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网上缴费时间及流程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时-12月13日15时。
缴费流程:登陆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系统(https://zw.sjy.net.cn:8082/putonghua/index/),点击“查询缴费号及网上支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缴费号,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后将查询到的缴费号输入即可缴纳50元测试费,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将不予安排测试。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市财政账户,无法退款。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缴费完成后,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4日14时后登陆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系统(https://zw.sjy.net.cn:8082/putonghua/index/),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界面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上述操作,考试期间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17日。具体测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请查看准考证。
五、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六、成绩查询
2024年1月30日后请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七、证书发放方式
证书发放采用邮政速递和现场领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需邮寄服务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6日-2024年3月3日登陆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系统(https://zw.sjy.net.cn:8082/putonghua/index/),点击“填写邮递信息”,进入EMS邮递界面准确填写本人信息,2024年3月4日后EMS会采取证到付款的方式将等级证书送达本人手中。咨询相关快递业务可拨打18132008469。
(二)需线下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7日-29日携带准考证到石家庄市教育局735房间领取(石家庄市高营大街23-1号,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八、注意事项
(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缺考、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场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雨雪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根据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原测试流程中的备测环节取消,考生经过信息采集等环节后直接进入考场测试。
(五)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六)考生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并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石家庄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石家庄市语委办咨询电话:0311-8603669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石家庄市语委办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