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系统发布了《2023年克拉玛依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从中可知,本次职称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9月30日,补充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原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克拉玛依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我区石油、化工等30个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职申报人员范围
(一)初次确定、授予、评审人员
1.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规定,在我区从事工程、新闻、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实验技术、档案、体育教练员、农业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初定、授予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晋升工程系列石油、化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工程系列石油、化工、建材、林业、公路、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有色金属、地质矿产、测绘、钢铁、质量技术监督、建筑、运输、煤炭、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电力、土地、国土规划等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新闻、档案、图书资料、农业、实验技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健康系列另行通知。
3.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人员
连续三年参加“访惠聚”驻村等基层服务工作,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县以下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人员
县以下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系列(专业)(以下简称“双定向”)职称评审。根据自治区《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精神,符合克拉玛依市农业专业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健康系列另行通知。
(四)申报人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离退休人员、国家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
1.本次职称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9月30日,补充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
2.全市各系列(专业)评审从2023年10月陆续开始,答辩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1.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klmy.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开展,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和职称电子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的下载(无需上报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领取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无需上交纸质材料),报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至主管单位或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退回材料,申报人根据提示于3日内修改完善后上报评审机构,申报阶段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被退回超过3次的,将无法再提交申请。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审核意见并上传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证明。
4.本年度职称评审采取盲评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个人材料时需使用系统中的遮盖工具,将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遮盖操作。
5.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组织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职称,由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外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我市工作的,提供单位所在地(州、市)职称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我市各职称评审机构即可受理。
6.评审条件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klmy.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点击首页“评审条件”栏目进行查阅。
四、缴费标准
1.申报初定、授予、“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收取费用。
2.2023年度职称评审费统一在线上进行缴费,参评人的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收费标准:初级职称1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高级职称500元/人。
五、工作要求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相应系列(专业)授予、“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一级职称申报工作和市本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初次确定职称工作;负责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和市本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2.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初次确定工作;负责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和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3.克拉玛依区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0-6235765
六、职称评审机构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办公地址:油建南路170号A座712办公室
联系人:王勇飞 联系电话:0990-6224512
2.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长征路23号(拓湖加气站对面原老九小院子)二楼207室
联系人:詹粉玲联系电话:0990-6236312
3.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0991-3193501
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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