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尾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汕尾考区)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采用线上办理方式,时间为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
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汕尾考区)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8号)规定,现将我市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转换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时间和方式。
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还没有审核的考生抓紧时间登录下列2023年高级会计审核系统:
2023年度审核通过人员接下来等待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通过者将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恭喜考试通过人员,预祝接下来顺利通过评审,还没有通过考试或计划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获取验证立即预约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4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助您顺利拿到证书。
(四)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