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是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

2023年丽水市景宁县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通知

近日,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从中可知,景宁县2023高级经济师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5月10日至8月1日。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原公告内容如下: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7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 2023 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一、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评审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申报要求较多,请各申报对象对照有关文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推荐单位负责相关报表和纳税数据的采集,以及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如在中评委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严禁上传涉密材料。

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二、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申报对象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 号)执行,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21年、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实务类、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19年至 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登记学时(注意:2020 年以来已在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登记过的无需重复登记)。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报名网址:丽水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系统 https://rlzy.lshrss.cn/,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

三、申报时间和纸质材料要求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8月1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4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中评委推荐费缴纳成功后,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盖章后报送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材料上报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人民中路135号4楼412办公室,联系电话5082219。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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