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简称“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南京,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跨北纬30°45'~35°08',东经116°... 江苏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 会计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方式
江苏宿迁会计继续教育人员可通过登录江苏省财政厅(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2.继续教育对象
江苏宿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要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3.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江苏宿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继续教育报名登录入口
江苏宿迁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苏省财政厅(http://czt.jiangsu.gov.cn/)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并发布。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