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考试中心,各高考报名点、有关学校:
我省2024年高考报考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10日进行。为做好我市2024年高考报考工作,确保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考资格规定的考生在我市顺利报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一)成立报名资格审核领导小组,落实责任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各报名学校(报名点)须设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学校(报名点)校长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各毕业班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校、本班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负责。切实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全力维护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肃查处报考违纪行为
执行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资格,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示。
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各学校(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确保随迁子女家庭明确了解我省高考相关政策。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及早引导随迁子女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以免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对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于11月10日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已办理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考资格
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考地点
(一)应届毕业生
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是惠州的,也可以在惠州报考。考生学籍、父母居住证均不在惠州的,不得在我市借考。
(二)往届毕业生
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是惠州的,也可以在惠州报考。考生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父母居住证均不是惠州的,不得在我市借考。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1式2份)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及外省户籍家长户口簿复印件(①至少提交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②如考生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或“与户主关系”中显示非“子”或“女”,需出示《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③考生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的,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
4.外省户籍家长的社保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类保险都必须提供《缴费历史明细表》,考生自行网上查询、打印)
5.外省户籍家长居住证复印件(不用打印居住证流水)。
6.中考证明:考生参加广东省中考的准考证或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出示的成绩证明(含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和参考时间信息)。仅报考高职院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3+证书”专科批次、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中考证明。
7.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的说明。不需要收集“住房认定”和“工作认定”资料。不需前往市、县(区)住房或国土管理部门盖章。
五、审核流程
(一)学校初审
学校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学校初审后须在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上有“与原件相符、同意报考”字样的印章并由所在班班主任签名。
(二)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1.各中学(报名点)将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整理汇总,凭学校介绍信分送学校所在地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不分先后):
(1)学校介绍信;
(2)《惠州市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材料上报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质版1式2份);
(3)考生《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1式2份)等材料按汇总表排序,在审核表右上角标序并加盖学校公章。
2.时间节点要求
(1)学校初审时间:10月24日前;
(2)职能部门审核时间:10月24日-11月5日;
(3)招生考试部门审核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
请各报名点注意:
(1)在校考生材料请各校统一收齐办理,各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请,请各校安排专人负责。
(2)因考生人数多,审核需要时间,请各报名点尽早提交材料至各职能部门审核,人数多的学校可分批送审。
(3)高中、中职学籍核查送教育部门审核(市直学校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高职科审核,县区学校送县区教育部门相关科室审核)。
(4)技师、技工学校学籍核查送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4房)
附件:(点击查看)
1.惠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材料上报汇总表
2.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惠州市)
3.父母参保(养老保险)情况审核工作指引
4.父母参保(医疗保险)情况审核工作指引
5.父母居住证审核工作指引
6.不存在双重户口和虚假户口的书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