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全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铜川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铜川的社会人员,以及在铜川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铜川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铜川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铜川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我们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资料,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五)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10月20日8:00至10月3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从“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认定机构为“铜川市教育局”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上传照片为近期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体格检查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0日—11月3日(周末、节假日除外),空腹持本人身份证、《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贴好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到指定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6号窗口(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大厦)。
2、现场确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1)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确认幼儿园教师资格;
(2)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确认小学教师资格;
(3)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确认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提示:申请人按照学段对应的时间前来确认,非本学段确认时间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体检表、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铜川市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铜川市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铜川市居住证原件;
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认定学科为幼儿园、语文的申请人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认定其他学科的申请人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以及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后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若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本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919-2839360,0919-315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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