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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一种严格的知识水平鉴定方法。通过考试可以检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其知识储备。对于不同的考试,为了保证结果的公正、公平,考场必须要求有很强的纪律约束,并且专门设有主考、监考等监督考... 考试

2023年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9月26日报名截止)

【#招警考试# #2023年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9月26日报名截止)#】2023年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已公布,9月26日报名截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具体事宜,希望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交通管理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岗位分布详见职位简介表,现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心理素质较好;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5.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8周岁(2005年9月12日之前出生);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7.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26日。

  2.报名地点: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中队(学院路1号,原车管所大楼5楼506室),联系电话:83517839。

  3.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由沭阳县公安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沭阳县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2.体能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按照《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体能测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3.笔试、面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参加面试;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参加面试、笔试;笔试采取上机考试、文字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勤务辅警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文职辅警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政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考察不合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6.录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5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沭阳县公安局研究录用,并组织岗前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的,县公安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有关环节实有人数不足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计,递补及岗位调剂由县公安局根据需要进行。

  五.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根据录用人员工作岗位、文化程度等进行综合核定,并建立按年增长机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27-83517227、83517203。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