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79号)文件规定,现将临沂市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以下简称现场审核)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
1.所有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
2.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以下简称特殊考生):申请免试考生和申请加分投档考生。
3.使用军官或士兵证、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录取后学历认证的证件号码不是身份证号的,可能造成个人学历与档案信息不一致。
二、现场审核时间
1.特殊考生审核时间:
9月16日-17日;
每天8:30—11:30、14:00—16:30。
2.所有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使用军官或士兵证、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审核时间:
9月15日-20日;
每天8:30—11:30、14:00—16:30。
三、现场审核流程
1.考生本人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见附件)。
2.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审核考生材料时,要审核其原始证件,确保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审核通过后,将考生身份证和各类证书的原件退还考生,保留并装订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异地考生报考书》、社保证明、医保证明须保留原件)。
3.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异地考生须携带由临沂市相关单位出具的考前连续3个月(6月—8月)社保或医保证明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签字并填写手机号码,由县区现场审核点留存。
无法提供社保或医保证明但确在临沂市居住的考生,可携带临沂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到9月12日网上填报信息结束)和填写完整的《异地考生报考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居住证复印件及《异地考生报考书》原件,由县区现场确认点留存。
4.特殊考生在本人材料的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签字,并填写考生第一志愿学校“学校代码”、“报名序号”及“手机号码”。复印件由县区现场确认点留存逐级上报至省考试院。
5.市教育局将在9月20日对特殊考生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请考生一定按要求上传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以免耽误考试报名。
四、免试考生资格申报
符合以下免试资格的特殊考生在网上信息填报时,根据本人符合的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选择对应类别按要求先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申报证明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考生。
现场审核须出具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8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现场审核须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现场审核须出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专升本免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现场审核须出具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毕业证、退役证(要求能体现出退役方式为上述三种之一,若退役证上没有标明退役方式,则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作为报名点以审核材料,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免试生材料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并公示,入校后高校公示免试生录取名单,确定后,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申请加分投档考生资格申报
符合下列类型考生选择相应项进行加分投档资格申报,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执行,详见省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页面投档照顾政策选项。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含一级运动员称号)。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现场审核须出具运动员等级证书、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获得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现场审核须出具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现场审核须出具台湾省籍、华侨或归侨身份证明及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现场审核须出具烈士证明或证书及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现场审核须出具户口本常驻人口登记卡(个人页,民族一栏应标注为相应少数民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现场审核须出具标明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的退役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年满25周岁考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必须在报名时选择相应项(不选择不加分),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系统根据身份证信息自动识别。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附件:各县区现场审核点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