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新余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发放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可知:2023年新余市初级会计合格证书,可以采用现场领取的方式。请于9月2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如未领取,我们将采取邮寄方式。
官方原文如下:
关于发放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新余市报名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
二、发放方式
1.现场领取:新余本地考生,可以采用现场领取的方式。请于9月2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310房领取。如未领取,我们将采取邮寄方式。
2.邮寄:外地考生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相关邮寄费用由财政部门解决。另,如考生电话、收件地址与报名系统有变更,请于9月29日前,告知市财政局会计科。恭喜已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还没有取得考生为了防止考生错过报名时间,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4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可点击查看>>。
三、发放地点
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财政局会计科1310房,电话:0790-6443065。
四、发放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五、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毕业证领取。
(二)他人代领
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注:领证资料不齐全的,将不发放证书。
新余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领取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证书,特请被委托人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领取,对被委托人的代领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和被告知的内容,本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以上是2023年江西新余市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现场9月29日前 邮寄9月29日前的全部内容,恭喜已经取得证书的考生,还没有取得证书的可以参加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哦,计划备考的考生可以免费看看,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4年初级会计备考指导内容,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