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工性质,安排在水口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部门工作,负责边检协管工作,协助民警完成边防检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执勤辅警应聘者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男辅警身高170cm以上,女辅警身高160cm以上;
4.执勤辅警应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或其他特长、技能,并经考察,认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的,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务工辅警学历要求根据应聘者个人具备的相应务工技能水平决定;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7.患有艾滋病等传染病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水口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龙州县龙夏路37号);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到所在地办理证书大厅自行打印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纸质版)和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填写姓名)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一份(现场填写)。退役军人证件、证书(如:退伍证等)须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二)面试要求
招聘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座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辩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
2.体能测试:根据应聘岗位实际,选择性开展体能测试。
(三)体检
按照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结果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医院开展,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项目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四)政审
1.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2.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程序的,面试当天应着装干净整洁,个人三长(头发、胡须、指甲)清理完毕。
四、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试用期满基本工资的80%,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进行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如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应聘人员试用期单方面离职的,视为自行放弃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与水口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按月发放工资,每月底薪2000元,根据各人日常考勤表现情况发放考勤补助300元;试用期满后,由单位负责购买个人五险,8小时工作时间统一安排在水口营区、那花执勤点、布局执勤点、科甲分站食宿(具体分配地点由站统筹安排),每月可安排休息8天。
(二)被聘用辅警的工资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实行按岗位层级发放工资。辅警试用期满后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日常管理依照本单位民警人员管理模式统一管理,包食宿,辅警被聘用后,务必遵守《水口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
五、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警官;1577801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