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可知,申报新疆2023高经财政税收、金融评审条件如下,快来看!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一、申报条件及其他事项
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的人员,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其他事项如下:
(一)考试成绩。
申报2023年度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1年至2023年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参加2023年度考试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当年有效)。
(二)继续教育。
1.申报人员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记录)。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2.申报人员可以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s://kjgl.xjcz.gov.cn/accNet)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下载电子版结业证,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申报人在“新疆继续教育网”学习的公需科目记录由系统自动获取。
3.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半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并填写《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https://www.xjzcsq.com/xjzcsq/contents/198/777.html)。
(三)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且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年度考核表作为依据。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4日00:00时起个人网上申报;
2023年9月26日20:00时前停止单位推荐;
2023年9月28日00:00时前停止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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